中新经纬1月3日电 据江苏证监局网站3日消息,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苏大维格)董事长陈林森被出具警示函。
董事长陈林森被警示
江苏证监局网站截图
江苏证监局指出,经查,苏大维格存在以下情形:2023年9月14日12时25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回答投资者关于“贵司光刻机及相关技术有哪些知名企业在使用”的提问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导性陈述。
江苏证监局认定,陈林森作为公司董事长,对公司上述误导性陈述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陈林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深交所已下发监管函
2023年12月29日,深交所向苏大维格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2023年9月14日,苏大维格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下称“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光刻机已实现向国内龙头芯片企业的销售,并已实现向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家出口。”当日午间开盘后,苏大维格股价大幅上涨并触及涨停。此后,该互动易回复受到媒体和投资者广泛质疑。
2023年10月8日,苏大维格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称,公司互动易回复直接使用了“光刻机”“龙头芯片公司”等可能引起误解的表述,未能充分考虑到部分投资者可能对光刻机的技术路线、相关技术的具体应用领域等情况不了解,未详细说明公司光刻设备的具体类型、主要的应用领域、与行业龙头企业的差距,以及客户主要用途等信息,也未说明相关设备销售收入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未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及董秘被罚250万
此外,苏大维格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到,苏大维格董事会秘书蒋林,负责公司对投资者在互动易所提问题的回复工作,其在明知芯片光刻机概念系当时市场热点的情况下,将公司证券部草拟的针对投资者提问回复初稿中“直写光刻设备”的表述修改为“光刻机”,刻意混淆直写光刻设备与芯片光刻机的区别,并决定发布,是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一、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二、对蒋林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苏大维格主要从事微纳结构产品的设计、开发与制造,关键制造设备的研制和相关技术研发服务。财务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苏大维格实现营业收入12.54亿元,同比下降4.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0.91万元,同比增长445.91%。
二级市场上,1月4日,苏大维格低开高走,收涨1.97%报25.31元,最新市值66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