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
东莞房贷政策有调整
即日起,阶段性取消
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
1月1日起
东莞阶段性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
1月1日,“莞e认购”小程序“温馨提示”中的“关于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
自2024年1月1日起,东莞市实施阶段性取消辖区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具体的房贷利率由各商业银行根据市场化、法制化原则自主确定。
这意味着东莞现有首套房贷利率下限LPR-20BP将突破20BP的限定,不设下限。
此前,东莞大部分银行首套利率下限为LPR-20BP,即4.1%,现在取消首套房利率下限,有利于减少居民利息支出,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
政策原文及相关说明
东莞现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如下:
1、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对于贷款购买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30%,利率下限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LPR+20BP)。
3、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在2024年1月1日前(不含1月1日),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
更多相关政策可进入“莞e认购”小程序,于“温馨提示”中查看。
相关:
LPR即Loan Prime Rate,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贷款基础利率)。
BP即Basis Point,是基点,一个基点等于0.01%。
LPR-20BP,即为原贷款基础利率减去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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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发布
本期编辑:小品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