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我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一)
项目名称:国家电投集团中卫香山风电场 1-3期
“以大代小”150MW增容项目
项目地址:常乐镇罗泉村、永康镇校育川村
申请单位: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主要用途:临时施工区、拌合站、材料堆场
批准文号:卫沙自然资临批字〔2023〕13号
核准面积:6.8395公顷
使用期限:2023年10月3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二)
项目名称:沙坡头区峡门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
一期项目临时用地
项目地址:香山乡景庄村
申请单位:宁夏新建设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用途: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临时工棚、材料堆场
批准文号:卫沙自然资临批字〔2023〕14号
核准面积:1.1837公顷
使用期限:2023年11月9日至2025年2月9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3日
来源: 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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