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源星资本官网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耿倩 胡金华 上海报道
11月15日,账号主体为“上海源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源星资本”更新了一篇文章,预示着该微信公众号的正常运行。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卓福民在回应自己被源星资本“除名”十天以来的首次更新。
11月3日,源星资本发布了一封“关于对卓福民‘源星资本’合伙人及有关职务除名的公告”。但另一边,被踢出公司的源星资本前董事长——卓福民,却持有相反观点。他在自己持有的名为“源星资本”的官微上发布对此事件的严正声明,称这些公章是金炯和于立峰在2020年通过非法途径抢夺过来的,除此“源星资本”微信公众号之外的其他均属违法违规的假冒微信公众号。
面对源星资本上演的这一出“真假美猴王”,究竟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投资者“傻傻分不清”。为了进一步求证事情来龙去脉,《华夏时报》记者拨打了源星资本官网预留的电话号码,但电话拨通后传来的却是“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事实上,这场毫无硝烟的“战争”实实在在地打了三年多,双方不同立场的各执一词直接体现在了公司官微和官网的首页位置——谁也不认谁,谁也不服谁,是三位合伙人目前的“分家”现状。但其实,摆在明面上的“互撕”大战,最先影响的是公司的市场形象,以及LP和潜在优质被投企业的信心。
一方抢了官网,一方占了官微
11月初,一则公告将源星资本三位合伙人之间的恩怨纠纷摆在了台面上。
11月3日,源星资本在官网上发布“关于对卓福民‘源星资本’合伙人及有关职务除名的公告”。公告显示,根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沪0110民初20060号案件判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沪02民终7571号案件判决,“源星资本”原合伙人卓福民已构成严重违法、违规。卓福民作为金融从业人员,亦违背了多项金融监管规定。此外,卓福民的行为亦不符合“源星资本”有关实体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及“源星资本”《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等内控制度的规定,违背了公司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因此,“源星资本”决定,对卓福民的合伙人资格进行除名,并免除其担任的“源星资本”有关实体中的一切职务,解除其与“源星资本”有关实体的一切法律关系,并禁止其以“源星资本”有关实体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进行任何宣传。
公告尾页,一共19枚红色公章密密麻麻地显示着这份文件的“公信力”。这些公章中,既有上海源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纪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实体公章,也有纪源资本和源星资本的多家公司盖章。
就在大家快要对卓福民本人口诛笔伐之时,“源星资本”的官微在两天后发文进行“打假”,不仅指出上述公章是金炯和于立峰抢夺过来的,还提到两人均涉嫌重大利益输送和关联交易。
11月5日,账号主体为“上海源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官方微信“源星资本”发布了关于《关于对卓福民“源星资本”合伙人及有关职务除名的公告》的严正声明。声明以卓福民本人口吻,其中强调,自2020年5月18日金炯、于立峰非法抢公章、证照以来,已逐步查明两人均涉嫌重大利益输送和关联交易,造成基金投资人利益的重大损失。根据目前态势,为坚决维护投资人权益,将会采取必要的行动。
此外,卓福民还否认了“除名”的合法性。他在声明中描述,“苏州纪源科星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三只基金及上海源星浩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4支SPV基金均属上海源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源星’)管理。本人在以上所涉各只基金中作为第一关键人士和投委会成员均由基金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上海源星等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和有限合伙协议约定。‘公告’中对‘合伙人’称谓的除名并无任何法律依据。”
真假“官微”
值得注意的是,卓福民还强调自己所持有的才是名副其实的官微。他在声明中表示,“源星资本微信公众号是唯一的,源星资本及上海源星各项信息均会通过该平台公开披露,其他均属违法违规的假冒源星资本微信公众号。”
事实上,目前号称源星资本官微的一共有两个。一个是卓福民拥有的名为“源星资本”的微信公众号,它成立于2016年9月23日,账号主体为“上海源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账号类型为企业,IP属地在上海。
另一个是今年11月2日新注册的名为“源星Capital”的微信公众号。资料显示,它于今年11月3日认证为“Vstarcap”,随后在一周内更换了6次名称,账号主体为“宁波源星皓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账号类型为企业,IP属地在上海。
令人头疼的是,双方都称自己才是真的。
为了进一步求证事情来龙去脉,《华夏时报》记者拨打了源星资本官网预留的电话号码,但电话拨通后传来的却是“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但从源星资本官网的历年动态上,记者还是发现了一些端倪。2022年3月15日,源星资本针对其他市场主体恶意抢注源星系列商标、擅自使用源星字号、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发表了一份声明。
其中指出,公司法定代表人卓福民未经股东会同意,同其子卓星煜、公司前员工沈曦擅自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宁波星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源创企业管理咨询(嘉善)有限公司等数家同业公司。相关公司在未征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源星”字号,设立宁波源星欣元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备案为基金产品,给市场和投资人造成严重混淆。
早在2020年5月,这三位合伙人之间还爆发“公章争夺战”。金炯和于立峰被报道抢走了公司20多个公章,“逼宫”卓福民出局。
三年来,三位合伙人纠纷不断,官司也打了不少,但还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不肯让步。
就连在公司目前管理的产品数量上,双方也不统一。金炯和于立峰掌握的官网上指出,源星资本目前管理5只人民币基金、4只SPV专项基金,及1只美元基金。但卓福民却在官微上表示,源星资本旗下目前管理5只人民币基金及2只美元基金(包括QFLP基金),除金炯、于立峰参与管理的三只基金外,其他基金与管理人均正常运营。
这场轰轰烈烈的“开撕”暂时以金炯和于立峰的强势言论收尾。11月5日,源星资本在其官网发布严正声明:本次除名决定,不以卓福民个人是否接受为前提,亦是本机构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定眼责。卓福民对此如有异议,可通过法院申诉途径操作,同时“源星资本”就卓福民个人的其他违法行为,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但双方的战争远没有结束。在业内人士看来,私募高管之间的纠纷可能会造成恶劣的影响。“公司内部管理混乱、高层冲突频发,可能会导致内部分化瓦解,竞争力极速下降。同时,公司的专业能力和商业道德也可能会遭到各方面的质疑,严重的话可能导致投资者的撤资和外部合作伙伴的离去,最终导致公司分崩瓦解。”谈及如何看待私募高管商业纠纷,浙大城市学院文化创意研究所秘书长林先平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称。
私募纠纷影响几何?
近年来,私募基金高管之间“内讧”“抢公章”等闹剧数不胜数。
今年7月,百亿量化巨头鸣石私募被研发部合伙人陈红青一纸诉讼告上法庭。此外,鸣石私募还曾于2021年四季度爆发时任公司首席策略负责人袁宇与时任公司实控人、总裁李硕的控制权争夺大战,并牵扯出了公司背后的股权代持问题,最终袁宇重新夺回了鸣石私募的控制权,李硕则仅保留了通过上海松盟投资间接持有的鸣石私募8.5%的股权,并卸任该公司总裁及市场部负责人的职务。
今年5月,新晋百亿私募稳博投资被原合伙人唐宇因“薪资纠纷”公开“爆料”。
今年年初,锐天投资将杨云浩、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苗春晖、宁波积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谭渤龙等告上法庭。
在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振辉看来,私募基金高管对簿公堂会对企业内部产生一定影响。他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这种内部纷争和闹剧可能导致公司内部的分裂和动荡,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决策能力。对源星资本来说,相关影响已经产生。根据烯牛数据,今年源星资本仅2起医疗领域的投资案例,这个数据在行业内算是比较少的了。
“从外部来说,私募高管打官司也可能会引起投资者的担忧和不信任,质疑公司的管理能力和透明度,降低对公司的投资意愿,从而对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陈振辉表示,此外,对簿公堂的事件也可能引发监管机构的关注,增加公司面临的合规风险和法律风险。
另一方面,私募基金高管对簿公堂也可能会对整个行业造成负面影响。财经评论员张雪峰对《华夏时报》记者指出,公众和监管机构可能认为私募基金行业存在缺乏规范和监管不力的问题,从而加强行业监管和对相关机构的处罚力度,这可能对整个行业的声誉和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为了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公信力,陈振辉建议,私募基金高管应该积极解决内部纷争,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和合规意识。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