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房不认贷”政策在株实施

时事新闻2023-11-15 16:03:41无忧百科

“认房不认贷”政策在株实施



近日,市住建局、市资规局、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株洲监管分局、市住房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认房不认贷”政策正式在株洲落地实施。

今年8月,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并明确将该政策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为更好满足株洲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在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多个部门联合出台《通知》。

根据《通知》,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株洲市区(除渌口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家庭住房查询由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

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最低首付比例、首套及第二套利率对照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认定。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时,随之进行调整。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认房不认贷”政策的执行后,异地购房者可跨城市跨区域购房,曾贷款购房或者置换房屋购房者更加便利。此外降低公积金使用门槛,减轻房贷负担,方便更多家庭在株购房。

来源丨株洲日报

编辑丨龙艳军 审核丨彭建南 曹艳



本文标签: 贷款  房贷  认贷  购房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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