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14日电 14日晚间,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T同洲)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根据上述材料显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雷琼等共155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
截图来源:公司公告
公告显示,诉讼当事人为原告雷琼等共155名投资者,其中序号1-21共21名投资者已经公告过,为非新增立案投资者,序号22-155共134名投资者为新增立案投资者,新增立案投资者索赔金额合计为25909350.278元。被告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
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及利息损失等。判决被告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公告提到,主要事实和理由为2021年7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公告提到,诉讼的进展情况为上述诉讼案件已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其中序号1-21号已开庭,未判决;其他暂未开庭审理。
公司表示,上述诉讼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溯往期公告,公司在2021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中显示,公司存在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虚构销售收入的违法事实,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警告并处以罚款。
截图来源:公司公告
公司官网显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专注于为全球用户提供领先的智慧家庭产品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已成功构建“平台+内容+应用+终端+服务”的智慧家庭生态产业链,生态体系涵盖终端产品、中间件产品、智慧平台产品、运营业务产品等核心产品及服务。
业绩方面,ST同洲披露2023年三季报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5亿元,同比增长36.75%;归母净利润亏损4197.53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4194.47万元。
二级市场上,ST同洲14日平收报1.68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