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马辉 实习生刘晓雪 近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公布了《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规定》旨在加强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行为,提高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水平,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24条,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交易形式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等。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形式交易的,应当优先采取网上交易。
南都记者注意到,《规定》表示,买卖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用地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不足25%的,可以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待投资开发达到转让条件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据了解,我国法律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有严格的限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此前媒体报道,《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上述规定是为避免开发商炒卖地皮,但现实中一些房企因资金问题无力开发,却又受上述条件限制无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导致土地资源闲置、浪费。
2020年,广西自然资源部门拟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规则(试行)》,提出类似情形的土地可通过“交易鉴证”方式,由交易机构鉴证交易,待买受人继续投资达到法定要求后,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2022年,广东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深圳市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暂行办法》,探索实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即,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工业用地,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允许转让双方签订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依法办理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达到转让条件时,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