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供更多的选择,提高安置的灵活性,根据《关于在市区房屋征收中丰富实物安置提供多样化选择的指导意见》(连建征监〔2022〕280号)文件精神,结合灌南县实际,县住建局制定了《灌南县房屋征收中丰富实物安置提供多样化选择的实施办法》,现予以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提出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电子邮箱:gnfwzs@163.com。
通讯地址: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附件:灌南县房屋征收中丰富实物安置提供多样化选择的实施办法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日
(来源: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