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2022年2月10日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延长产假天数。
①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②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③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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