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与合作方为三家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4.55亿元财务资助

时事新闻2023-11-14 18:15:16无忧百科

中交地产与合作方为三家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4.55亿元财务资助

观点网讯:11月14日,中交地产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项目公司中交城市发展(山东)有限公司、武汉嘉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滨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45,455.847万元。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约定,公司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与合作方共同为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如该房地产项目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或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则上述行为将构成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山东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400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8%。

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武汉嘉秀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3,920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8%。

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武汉嘉秀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7,930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半年,年利率不超过8%。

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郑州滨悦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2,205.847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半年,年利率不超过8%。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891,702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71%;其中公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500,899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52%;合作方从公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390,803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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