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发布房款缴款补充通知!

时事新闻2023-09-14 12:15:13无忧百科

灵溪发布房款缴款补充通知!

灵溪镇老旧住宅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B-06地块安置房(黄宅内居)第二期购房款缴款补充通知

房屋被征收人:

灵溪镇老旧住宅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B-06地块安置房(黄宅内居)已结顶并即将摸文抽签,现第二期购房款已开始缴纳。2023年8月15日灵溪镇政府发布了缴纳购房款的第一份通知,因考虑到B-06地块110㎡套型安置不足,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

B-06地块110㎡套型调整安置

由于B-06地块110㎡套型安置不足,其中60户110㎡套型的被征收人需调整至B-04地块进行安置,被调整的被征收人将采取自愿报名的形式报名登记,报名人数多于60户以上的将采用抽签摇号的形式确定。报名人数不足60户时,以报名人数为准,报名不足部分人员,将在110㎡套型未报名的被征收人中,公开抽签摇号确定。最终确定的60户被征收人,将不参与B-06地块摸文抽签定位。

二、

报名地点与时间

二、第二期购房款缴纳截止时间延长及退款手续

地点:灵溪镇人民政府大院5号楼老旧城征收办106、107办公室(玉苍路61号镇政府大院内)

时间: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23日

三、

第二期购房款缴纳截止时间延长

无需调整的被征收人按规定进行缴纳第二期购房款,原定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延长至2023年10月15日,如不按时缴纳第二期购房款,将不得参与摸文抽签定位。

确定被调整的被征收人第二期购房款缴款时间另行通知,但已经缴纳第二期购房款的,在确定调整后15天内可以办理退款手续。

四、

安置资格审查

由于第二期购房款缴款完毕后马上进行安置房摸文抽签定位,为了确保摸文抽签大会顺利有序进行,对全体符合安置对象要提前进行资格审查,请被征收人按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或直系亲属身份证、户口本;征迁安置协议书;签约和腾空房屋的顺序凭证(小卡片),审查登记时间:2023年9月13日---2023年10月21日。

五、

摸文抽签定位时间

B-06地块摸文抽签时间暂定在2023年12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联系号码 林元祥 15858781395 季露萍 13567734642 刘 奕 13736950689

灵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

来源:灵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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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征收  摸文  套型  安置房  购房款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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