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房屋通告
(2023牟拟国征告【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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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地块一:
拟征收土地地块位置范围:东院路以东、莱源路以西、烟台植物园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莱山街道办事处千金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拟用于东院路以东、莱源路以西、烟台植物园以南烟台理工学院新校区项目建设,用途为教育用地。
报征收土地面积:142483㎡。
地块二:
拟征收土地地块位置范围:康源大街与东院路交叉口西南方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莱山街道办事处解格庄村、姜家台村、陈村、院格庄街道办事处沐浴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拟用于康源大街与东院路交叉口西南方向成片开发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
报征收土地面积:19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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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地块一: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 号)公布的烟台市莱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180万/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881号》规定执行。
2、地块二: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 号)公布的烟台市莱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180万/公顷,Ⅱ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 150万/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881号》规定执行。
消息来源:莱山区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