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芜湖该个
重磅!近日,小编从芜湖房展会现场获悉芜湖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最新《芜湖市市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包括以下六个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结合征收实际和房地产市场现状,通过房票政策引导被征收人选择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安置,拓宽安置渠道,满足被征收人实际需求。
(二)适用范围。明确房票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三)基本原则。遵循“市场安置、自主购房、灵活转让、凭证结算、全面推广”的原则。
(四)房票安置政策。一为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房票安置在已有的征收补偿补助和奖励政策基础上,再给予不超过25%的房票安置补助;二是为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允许房票转让流通;三是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偿安置等值部分(含征收安置各类奖补)免征契税,超出部分仍按规定缴纳契税。
(五)操作程序。明确房票开具、转让、购房、结算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
(六)其他。房票有效期限为一年,并对使用规则、逾期未购房、退房等情形作出规定。明确市区江北片同步全面推广房票安置政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继续执行《芜湖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江北新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商品房安置(试点)的实施意见》(芜征〔2022〕7号)文件,文件到期后继续沿用;对于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后到期未购房的,视同放弃商品房安置差价补贴。
六、创新举措。一是延伸货币补偿方式,推行房票安置。房票对货币补偿权益进行量化后,征收实施单位出具给被征收人重新购置房屋、结算购房资金的有价凭证。在市区新启动的房屋征收项目和新建商品住房市场全面推广房票安置,满足多元化安置需求。二是构建新型交易市场,允许房票转让。房票流通的灵活性给被征收人提供了新的希望和选择,大大增加了安置的个性化和满意度,吸引潜在购房者尽快购房,缓解去化压力,为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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