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以旧换新”是促进新房和二手房良性循环、释放购房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
5月22日,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正式推出全市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倡议书。
活动首批共发动全市122个房地产项目和12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时间自2024年5月25日持续至11月24日。
四个步骤参与“以旧换新”
记者了解到,此次广州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参与对象主要由换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组成。换房人以自愿原则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是计划出售所持二手商品住房(旧房)并在广州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房)的消费者。
从122个参与“以旧换新”的楼盘项目名单来看,它们分布在全市各区,单价也从1万多元至10万+不等,分布区域之广、产品类型之盛,可以满足多元消费者的换新购房需求。
“以旧换新”活动主要包括四个步骤。
报名参与:换房人可通过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的参与广州市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首批企业及项目名单(附后),联系相关企业或前往项目现场报名。
选购新房:换房人在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选购新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认购协议,缴纳新房订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约定期限内(建议不少于90天)锁定换房人认购的新房房源。
出售旧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可共同与换房人商议“出售旧房”的服务方案,换房人也可自行联系参与活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挂牌出售旧房。房地产中介机构积极通过各种线上、线下渠道对换房人的旧房进行优先展示和推荐。
完成新房交易(或退订):若换房人的旧房在约定期限内成功售出,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继续完成新房交易手续;若旧房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售出,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解除新房认购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无条件退还订金,换房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此外,广州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广东华宪润科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龚军伟也提醒,售旧买新两个行为结合起来成为“两步走”的整合交易内容,交易流程复杂了,就需要更加清晰的合同设计,以及各方更加清晰的权利、义务。
业界:建议搭配契税等优惠政策
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近期新房去化难度较大,一定程度上与改善性需求“买一卖一”流通不畅有关。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以来,已有超30个城市表态支持“以旧换新”。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介绍,从目前情况看,各地支持‘以旧换新’的方式主要包括两种。一是房地产企业联合经纪机构对旧房优先推售,若在一定期限内售出旧房,则按流程购买新房;另一种是开发商或国资平台收购旧房,售房款用于购买指定新房项目,这种方式是今年以来商品房“以旧换新”的主流。此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或家庭,地方政府给予部分购房补贴,也是地方进一步促进购房者“以旧换新”的重要举措。
针对广州此次“以旧换新”的预期影响,镜鉴咨询创始人张宏伟建议,以旧换新本质上是为了促进成交,如若在成交过程中,适度降低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免征年限由5年降低至2年)、一二手房买卖契税等税费成本,尤其是置换需求给予契税优惠政策(卖旧的契税可以抵扣买新的契税),或许更能促进一二手房交易联动。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王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