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效力大于欠条的效力吗?
一般认为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的效力。如发生诉讼,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院说明借款发生的事实经过即可。
欠条的法律证明力小于借条,当事人持欠条向法院起诉的,除了需向法院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之外;
如果如果欠款人提出抗辩,则持欠条人还需继续向法院进一步举证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有哪些?
首先,借条与欠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其次,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再次,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最后,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和欠条同样具有法律的效力,但对于这两种来进行比较的话,那么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的效力,所以,在确定借贷关系时就需要说明清楚,最好是直接写借条,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