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罪名袭警罪是新增罪名吗?
是。袭警罪指警察正在执行公务,这个时候采用①撕咬、②踢打、③抱摔、④投掷等手段,抗拒执法袭警,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袭警”行为,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条件,也不能作为犯罪处理。例如,对于警察执法不规范现象,或者认为警察执法不公时,有人当面或者现场提出批评意见,因而可能与执法人员发生争辩,这种争辩哪怕到了比较激烈的程度,也不能随便以袭警罪追究。譬如,因对警察执法进行拍照,被没收了手机因一时情绪激动,导致双方发生拉扯,对执行职务的警察实施了比较轻微的暴力抗拒行为,若当场及时认错的,一般不可以袭警罪论处。
二、袭警罪的具体量刑标准
袭警抢枪构成抢劫枪支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社会的公共安全,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往往造成人身伤亡。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五条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妨碍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及在一定条件下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或者以暴力、威胁以外的方法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袭警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包括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情况,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情况,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情况,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