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时效可以连续中止吗?
诉讼时效可以连续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二、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一)发生的时间不同
1、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
二)法定事由不同
1、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等。
2、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提起诉讼或仲裁;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法律后果不同
1、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2、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
总的来说,我国法律制度并未规定诉讼时效不可以连续中止,但明确规定了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情形。在司法实践中,特别要注意区分诉讼时效的中断跟中止是完全不一样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之后,诉讼时效并不会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