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时效满后承认债务是否可以?
诉讼时效满后承认债务是可以的,诉讼时效届满后承认债务的一般都要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这个情况下,债务人作出同意偿还的承诺或者履行偿还义务,则意味着和债权人达成了一个新的协议,此时会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债务人仍负有还款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是否最长?
1、 一般诉讼时效: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2、短期诉讼时效: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不合格的产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
3、特殊诉讼时效:货物买卖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四年。
4、最长时效:二十年。以上三种诉讼时效,都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的。
5、假如权利人很长时间才知道(比如50年后才知道,再加上二年诉讼时效,就是52年),这会将时效拉得很长,很不利于法院搜集证据和正确解决纠纷。
三、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要审理民事类型的案件,那么诉讼时效是非常的重要的,对于被告来说如果认为诉讼时效已经经过的话,完全是可以以此为理由来提出抗辩的意见的,一旦提出了抗辩意见,经过审核之后,没有错误的法院就需要支持采纳这种抗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