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上海劳动合同三年后怀孕公司可以辞退吗?
怀孕后公司不可以辞退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在上海怀孕后被公司辞退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开庭。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将进行明确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答辩、仲裁庭调查事实、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辩论、陈述等环节。
4、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5、裁决。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上海市人民政府并没有强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职工签订为期几年的劳动合同,可是,不能辞退怀孕职工,这在全国范围内都是通用的。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也要特别审查,如果合同中约定满几年才能怀孕,这样的条款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