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执行人委托书内容有哪些?

法律知识2024-04-15 23:07:52未知

被申请执行人委托书内容有哪些?

一、 被申请执行人委托书内容有哪些?

被申请执行人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该公司董事长。

受委托人: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作为委托人与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纠纷案的执行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上列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申请执行;

2、代为进行执行和解;

3、代为领取执行标的物、财产(包括领取现金);

4、代为调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5、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

委托人: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时间:___年____月___日

二、强制执行的程序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被申请执行人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行政执行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事项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处理,在提出申请之前,还需要提交规定的材料,由法院或者行政机关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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