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中未写明工资有效吗?

法律知识2024-04-11 20:04:57未知

签订劳动合同中未写明工资有效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中未写明工资有效吗?

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现任。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有什么?

劳动合同主要有四个生效要件:

1、主体资格合法。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合法,指劳动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为主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文体部门招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经劳动人事部门特批)。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合法。

2、合同内容合法。主要指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因为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所以是无效的。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这样的劳动合同也应无效。

4、合同订立的形式合法。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对于以口头、录音、录像等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均无效。

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没有写明工资待遇,该合同是无效的。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中能够表达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不违反法律,满足这几个条件,该劳动合同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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