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于醉驾逃逸怎么处理?
对于醉驾逃逸的处罚,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肇事逃逸的认定条件
(一)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对于醉驾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是需要根据实际的交通违法行为来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特别是涉及到逃逸的情况,还需要根据造成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下需要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