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治安案件的处理是要首先经过公安机关的调解的,调解不成的可以予以治安处罚。对他人实施殴打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给予治安处罚,一般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殴打他人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一般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程序由调查、决定和执行三部分组成。
调查是关于治安管理机关查证违反治安管理案件过程的制度。治安管理机关调查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报案、控告、举报和投案的受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传唤和询问,对行为人、有关场所和物品的检查。调查活动应当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依法收集证据、保守秘密和回避的规定。
决定是关于治安管理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案件作出处理结论过程的制度。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决定机关管辖权、证据、当事人程序权利、决定的种类和形式、决定的送达、当场决定、结案期限和权利救济途径。
执行是关于治安管理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决定过程的制度。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拘留和罚款处罚的执行。
报警后,派出所是立刻出警的,制止打架行为,然后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调查。派出所处理打架案件期限最长一般要60天才可以处理完;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或者110派过来的警情,先进行调查,包括对嫌疑人(就是打人的人,被害人(就是被打的人或者被盗的人等)就案件发生,发展,结果,原因,手段,时间,地点等进行调查,做询问笔录,固定证据;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对他人实施殴打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给予治安处罚,一般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打人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打人如果造成他人轻伤的,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轻伤的,可以给予治安处罚,此时需要注意的是,执行是关于治安管理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决定过程的制度。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拘留和罚款处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