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弃物品返还权起诉有时限吗?
遗弃物品返还权起诉有时限的,一般需要在三年之内进行追诉。所谓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对无权占有或侵夺其物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占有物。该项请求权是由所有权所派生的请求权,并且是所有权效力的直接体现,只要他人无权占有或侵夺了权利人的财产,权利人都可以通过行使该项请求权而恢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
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权利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
(2)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无权占有,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法原因的占有。一般包括两种情形:
其一,占有人从占有之始就没有法律根据,如占有人占有的物是他人的盗窃物。
其二,占有之始本来有法律根据,但是后来该根据消灭,如租赁他人的物,已经超过约定的期限而不返还。
(3)相对人须为现在的无权占有人。所谓现在占有该物之人,是指现在仍事实上管领其物但无正当权源的人。曾经占有该物但现在没有事实上管领其物之人,即使所有人的占有关系因其人的行为而丧失,所有人也仅仅在此项行为具备侵权行为要件时,向该人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对其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如果遗失物是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来获得该物品,如果遗失物已经被转让的,权利人有两种解决的方式:一是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二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三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而非赔偿)。两种途径可以灵活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