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起诉的法院应诉材料怎么写?
被起诉的法院应诉材料的书写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是否有证据支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原告的证据是否合法、充足;答辩人对本案的处理是什么意见(如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等);最后应该由答辩人签名并写明日期。作为被告而言,答辩状应该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后15天内提交,但也可以不提交,由被告在开庭时直接陈述自己的意见,进行答辩。
二、被起诉的答辩状包含什么?
答辩状的格式与起诉状没有多大的不同,最大的区别在于答辩状的内容方面。答辩状具有三个部分,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
1、首部。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他与答辩人的关系。如委托律师代理,只写明其姓名和职务。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职务。再另起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不用单独列写,可在下面的答辩理由说明起诉人和上诉人是谁,起诉或上诉的案由是什么。
(3)写明答辩事由。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和上诉案件答辩状其事由的写法不同。
2、答辩理由。
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3、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1)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某某民法院”。
(2)右下方写明。答辩人某某(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具体的应该如何写答辩状,要根据原告起诉的诉讼请求、证据及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应诉书(答辩状)怎么写是没有统一的要求的。只要保证内容完整且提供的证据是准确的就是被认可的。被起诉的应当积极的应诉,不能逃避,逃避对于诉讼结果起不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