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申请机关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怎么办
1、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只能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法规定的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只有这一项。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其外,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属于中央垂直管理,地税属于省以下垂直管理,全国各地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所以复议法无法一一列举。
二、申请行政复议要交费吗
申请行政复议要交费吗?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从本条的规定以看出,公民申请行政复议是免费的,复议机关不得向公民收取申请行政复议的费用。
三、行政复议申请人的权利与义务分别是怎样的
1、申请人权利
(1) 申请复议权;
(2)委托权。在行政复议中,复议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行政复议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3) 申请回避权;
(4) 撤回复议申请权;
(5) 申请执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复议申请人有依法申请执行的权利;
(6) 诉权;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申请人义务
(1) 在复议过程中,复议申请人应自觉遵守复议纪律,维护复议秩序,听从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的安排;
(2) 复议申请人应自觉履行已生效的复议决定;
(3) 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所以不管是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只要是对行政决定不服的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必须要求在有效期内提出,否则过了时间就算是提起诉讼也几乎没有胜诉的可能,当然提起诉讼也要准备好对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