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镜后大出血医疗过错赔偿是怎样的?

法律知识2024-03-21 17:03:50未知

肠镜后大出血医疗过错赔偿是怎样的?

一、肠镜后大出血医疗过错赔偿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造成损害如何赔偿,要依据造成的损害而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医疗事故应怎么处理

1、保留病历资料

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首先要做的事不是与院方争吵,而是马上要求复印封存病历,唯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如果不及时复印封存病历 资料,一来不能排除院方篡改病历的可能,二来即便院方未篡改病历,患方也可能产生怀疑,不管是哪种情况,都不利于患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2、找行政机构

发生事故后,受害者可以持复印的病历资料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3、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1)、医患双方存在医疗合同,受害者认为医疗机构由于没有适当地履行义务而构成在合同条款上的违约责任。

(2)、因医疗措施不当,损害了患者的生命权或者健康权而构成侵权的,是对患者生命权或健康权的侵犯。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两种责任,患者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维权。

在当代的社会,因为诊疗过程当中存在着重大失误或者是过度的情况之下的话,那么必然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的,具体表现来说,应当是根据司法鉴定机构对此进行鉴定,然后出具具体的意见书。通常情况下损失的情况还有就是双方之间的因果关系,可以直接的影响到赔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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