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撤销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1、启动,行政许可作出机关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自行启动,依据申请人请求启动撤销程序;
2、立案;
3、调查取证;
4、听证;
5、作出决定。
二、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三、哪些事项许可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四、行政许可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行政许可只能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申请;
2、行政许可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3、行政许可必须依法进行,包括权限、范围等;
4、行政许可具有强制性,如一般不得转让等;
5、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6、许可的是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
事实上,行政许可的撤销程序大多都是一致的,不管是工商行政管理局还是其他的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的行政许可申请会严格的进行审查,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一般也不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请求,撤销行政许可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行政许可决定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