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财物治安处罚有什么(损坏财物治安处罚有什么规定)

法律知识2024-03-20 17:12:41佚名

损坏财物治安处罚有什么(损坏财物治安处罚有什么规定)

一、损坏财物治安处罚有什么

对于损坏财物治安管理处罚,通常会对当事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而情节再严重点,就应当纳入刑法调整的范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受人胁迫损毁他人财物怎么处罚

受人胁迫损毁他人财物不属于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需要承担相关民事权益。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1)以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为计算标准:被损害的财产完全毁损、灭失的,按照该财产当时在市场上对应的价格标准,按全价计算;如被完全毁损、灭失财产已经使用一定时间以上的,按相应折旧后的价格进行计算。如财产部分毁损的,应当按照由于毁损使该物价值减损的相应的市场价格标准计算。

(2)按“其他方式计算”确定财产损失的,如侵犯知识产权案中的财产损失计算问题,股权侵权中的财产损失计算问题,侵犯商业秘密案中的财产损失计算问题等,在这类侵权案件中,财产的损失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的标准进行计算。

损坏财物治安处罚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节进行拘留和罚款。如果当事人是受人胁迫损毁他人财物的话,那么当事人是不会被刑事处罚,但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如果是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话,那么是需要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一般涉及金额达到了七百元以上的话,当事人就会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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