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申请行政复议处理方式是什么?

法律知识2024-03-19 20:24:57未知

多人申请行政复议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多人申请行政复议处理方式是什么?

可以分别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也可共同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超过5人的,应推选不多于5人作为代表人,法定期限不能推选的,由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指定代表人。

多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口头形式提出。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实在不具备书写条件的,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并由复议机构工作人员做好笔录,由申请人签字确认,条件具备的,还可以采取数据交换形式。

二、行政复议主体主要包括哪些?

1、公民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公民分为三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某国国籍的外国公民;受中国法律管辖的不具有任何国家国籍的无国籍人。无论是以上哪种情况,公民在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时,都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受公安机关罚款或者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

2、法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单独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即依法成立的有一定的财产或者经费及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单独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按其性质和设立的目的的不同,可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

3、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即法人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这类组织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成为行政管理的对象。因此,作为行政管理的相对人时,其也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综上所述,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对行政主体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多人申请行政复议也是法律允许的,但是考虑到执行效率,通常采取推举申请人代表的形式,完成行政复议审理和结论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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