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自诉罪吗?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自诉罪。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
二、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内容是什么?
从内涵上看,公民个人信息指反映公民个人生理及身份特征、社会生活经历及家庭、财务状况,也包括公民在社会生活过程中取得、采用的个人识别代码。从外延上看,具有以下特征:
(一)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
(二)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三)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已经严重的触犯了我国的刑事法条,也会让他人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只要被认定为犯罪必定就会承担有期徒刑,对于不同的案件情况所存在的处罚标准就会不一样的,其目的性也是为了保障到受害方的合法利益。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内容是什么?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2、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自然人)。
(2)犯罪客观方面: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它是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之一。
(4)犯罪对象: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对象是公民的个人信息。后者则仅包括公民权利。
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一旦有其他的不法分子以非法的手段对他人的合法权益作出了侵害行为的,将视为违法犯罪的行为。遭到侵害的一方有权收集证据向当地的人民法院就侵犯的行为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