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知需要提前几天?
董事会会议应当提前十天进行通知,此十天不包含决议当天。上市公司可以自行决定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并按照公司章程严格执行。“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对于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并未提及。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提起的,具体指董事会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和紧急事项而召开的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根据议题可请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列席。不包括部分董事聚会商议相关工作或董事会仅以传阅方式形成书面决议的情况。董事会会议是对公司要事进行管理的重要方式。
二、召开股东会会议时怎样通知股东?
通知方式: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尤其规模较小的,可以灵活采取口头、电话、书面方式, 但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制度比较严格。
1、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存在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此时,如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则由副董事长主持;而当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2、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3、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还有董事会会议需要提前通知,各个公司可以按照自己的公司章程决定召开的时间,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尤其规模较小的,可以灵活采取口头、电话、书面方式进行通知,但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