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拘役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拘役的追诉时效是五年,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拘役的期限不超过多久?
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拘役是一种刑罚,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拘役一般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要数罪并罚的话,不会超过一年。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的刑期比较短,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6个月以上15年以下的则是有期徒刑。因此,拘役和有期徒刑虽然刑期长短不一,叫法不同,但都属于刑事处罚,因此被拘役也是会留下案底的。
三、拘役的特征有哪些?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构、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构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构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判拘役的追诉时效是5年,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拘役的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在正常情况下,拘役的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不能少于一个月,拘役的刑期需要从下达判决之日开始计算,犯人在判决执行前被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