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聘金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结婚后,才办理了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并不是婚后办理的产权证就是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购买车辆的款项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购买的车辆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最好保留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车辆的证据。如果购买车辆的钱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购买的车辆是属于个人的财产,但当事人要提供证明是用个人财产购买的。
二、夫妻共同财产要平分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协商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均等分割的,那么是可以平均分割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俩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都需要均等分割,双方也可以将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签署协议,再办理离婚手续,有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对于过错的一方,也可以少分或不分婚内共同财产。
三、特殊情况下的夫妻婚内共同财产有什么?
(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二)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之前女方用聘金买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婚前个人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要考虑实际情况,可能是平均分配,也可能不是,双方签署协议办离婚,可以约定财产分配的比例,由于过错行为导致的离婚,也可以对过错方,不分或少分婚内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