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法律规定多久到账?
法律没有规定拆迁补偿必须多久到账,补偿款到账的时间应该以补偿协议的约定为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拆迁补偿费有哪些?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搬迁奖励费。
三、拆迁补偿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房屋补偿部门拟定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补偿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二)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补偿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三)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补偿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补偿部门应当做好房屋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房屋补偿部门与被补偿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五)完成补偿。
可见,拆迁补偿款的到账时间是以合同约定为准的,各地的房屋拆迁必须遵守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被拆迁户在领取了拆迁补偿款以后,必须按照协议书中的约定尽快履行搬迁义务。在被拆迁人搬迁之后,相关部门会实施拆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