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法律上并未强制要求遗产继承必须公证,但很多人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都会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想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不仅需要当事人直接去公证处申请就可以的,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那么,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以上步骤完成后,便可进行遗产继承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