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非法持有毒品不一定是累犯。
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是累犯。
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据此,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如下: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如果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一罪是过失犯罪,就不成立累犯。
(2)行为主体实施前罪与后罪时,都必须已满18周岁。
犯后罪时不满18周岁的,不得认定为累犯。
(3)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指法院最后确定的宣告刑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是指法定刑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是指根据后罪的事实以及刑法规定,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4)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
据此,犯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5年以后再次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