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司法大剧《江河之上》的幕后故事

热门影视2024-03-23 15:04:58无忧百科

聊聊司法大剧《江河之上》的幕后故事

电视剧《江河之上》正在央视热播,作为首部环保司法题材电视剧,展现了我国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探索之路。电视剧以长江流域环境司法改革和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为背景,剧中的故事大多取材于江苏。

有人说,环资审判的法官是美的缔造者和守护者。为了让水韵江苏更加灵动,江苏的环资审判人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司法屏障。


电视剧《江河之上》剧照

揭秘

《江河之上》源于江苏法院编写的一本书

据悉,《江河之上》共涉及大小近20个案件,其中大部分案件都是江苏法院近年来审理的与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密切相关的案件。这部剧的创作灵感,就来源于江苏法院编写的一本司法实践书目。

先从环境资源法庭的设立说起。

2019年6月2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正式挂牌,构建起以跨行政区划审判机构为基础、相对独立的江苏环境资源审判“9+1”体系。“环资法官”这一新面孔也出现在大家的视野中。

自成立以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不断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之路,审结案件2400余件,其中有两个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江苏法院还编写出版了《中国环境司法改革之江苏实践》,系统总结了江苏环境资源理念、体制、机制和规则,为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贡献了江苏经验,也为国际环境资源司法提供了司法经验和江苏智慧。

知名导演周亚平正是看到了这本书,才萌发了拍一部环保司法题材电视剧的想法。为此,周亚平和电视剧团队还专门来到江苏三级法院采风。

作为首部环保司法题材电视剧,细节一定要严谨,不能脱离现实。已经播出的非法买卖金雕案、捕捞鳗鱼苗案引发观众热议,未播的采砂案,也是源自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督办,最高人民法院跨省指定江苏审理的“3·07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据了解,该案判决生效后,江苏法院主动向安徽法院移交了执行到位的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用于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成为全国首例人民法院主动跨省移交修复资金,做实长江大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典型案例,体现了长江上下游系统保护、一体保护的工作要求,这一案例被写入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电视剧《江河之上》剧照

法官组成的顾问团队和幕后团队“死扣”细节

为了最大程度还原环资庭的办案过程,周亚平邀请环资庭的法官们当顾问。顾问团队不仅在案件改编上提供了中肯意见,对人物设置也给出了建议。

在剧中,陈数扮演法庭顾问夏未冬。一开始,夏未冬的职业设置是律师,通常大家会觉得在一部司法题材电视剧里,律师是一个“顺理成章”出现的职业。


但南京环资法庭副庭长姜立提出,剧中法官罗远和律师夏未冬为维护司法正义在一起处理案件,两人之间还有感情戏,不符合现实中法官和律师应当保持适当距离的相关规定。为此,剧本对夏未冬的职业进行了调整,改为记者。不过,这一设定也被否定了。“作为法官,是不可以向记者透露正在审理中的案件细节的,这意味着男女主也无法一起进行调查。”在姜立和众顾问建议下,最终将夏未冬的身份确定为法庭顾问。

除了有法官顾问团队来“把关”,一批由法官组成的幕后团队,也在为电视剧拍摄“保驾护航”。江苏省高院环资庭法官朱丽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剧创团队在我们基层法庭经过了长期跟班学习,才创造出了贴合法官形象的角色。”

电视剧在无锡和盐城取景拍摄,其中涉及到公检法机关的拍摄场地以及服化道装备,都是以朱丽为代表的幕后团队在协调。

正因为有如此严谨的顾问团队和幕后团队,才使得《江河之上》的剧情设定更加符合逻辑,还原了一个真实的环资法庭。


电视剧《江河之上》剧照

专访真实案件承办法官

金雕案:

“不懂法”不能成为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理由

因为购买保护鸟类,女大学生袁笑笑付出了三年的青春。在电视剧《江河之上》中,袁笑笑购买金雕的案件发人深省。这起案件原型,就是2016年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金雕大案。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岳彩领,当年是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院长,也是这起案子的主审法官。提起这个案子,岳彩领记忆犹新,他坦言,这起案件审理难度不小。

岳彩领回忆,当时被告人之一叫王婕(化名),是一名19岁大二学生。一个偶然机会,朋友让王婕帮忙转运金雕,她觉得是举手之劳就答应了。没想到这一行为,给她惹来了一连串麻烦。

金雕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被称为猛禽之王。以王婕转运金雕案为线索,警方发现从猎捕者到纯为营利的收购、倒卖者,再到购买、转售国家一级或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玩家,共有25名涉案人员。首批被公诉机关起诉的15名被告人中,有饭店厨师、火锅店老板、公交车司机,甚至还有医生。他们利用网络平台,通过快递、客运车辆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一级或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金雕、游隼、猕猴、网纹蟒等共26只,涉及10个省23个地市。

岳彩领表示,把珍贵濒危动物当作宠物进行饲养,表面上是对濒危动物的保护,实际上这种行为改变了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甚至会破坏环境资源。所以收购珍贵濒危动物,同样构成犯罪。

岳彩领透露,有被告人辩称,根本不知道刑罚会如此严重。“举个例子,如果有人非法出售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熊猫,大家都知道这是违法犯罪行为。而这个案件涉及的就是同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金雕等。”

最终,王婕因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捕捞鳗鱼苗案:

对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链条追责

剧中,以海阿平为首的非法捕捞队,长期在碧湖区域捕捞鳗鱼苗并出售牟利。公安民警在海上与该犯罪团伙展开追逐战,最终将犯罪团伙一网打尽。这个案子的原型,正是江苏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正式运行后,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受理并开庭审理的第一起案件。姜立就是该案件的合议庭成员之一。

“这场公益诉讼让我印象深刻。”姜立介绍,短短几个月时间,一伙人在长江干流水域,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绝户网”非法捕捞鳗鱼苗数量达5000多尾。而另一伙人,明知鳗鱼苗是他人非法捕捞所得,仍通过隐蔽的方式,长期统一价格收购、统一对外出售鳗鱼苗,累计达11万多尾,隐瞒犯罪所得近200万元。泰州市检察院以王某等59人实施非法捕捞、贩卖、收购长江鳗鱼苗行为,破坏长江生态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各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索赔总额超过900万元。

“打击非法捕捞,不能光盯着捕捞者,也要加强对‘不好逃跑’的下游收购方的监管,让非法捕捞来的鱼‘无处可卖、无利可图’。”姜立告诉现代快报记者。2019年10月24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决王某等13人对其非法买卖11万余尾鳗鱼苗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850余万元;其他收购者、捕捞者对其参与非法买卖或捕捞的鳗鱼苗数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或与直接收购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姜立看来,这个案件意义重大。它不仅是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敲响的“第一槌”,更是全国首例判决从捕捞、收购到贩卖长江鳗鱼苗“全链条”承担生态破坏赔偿责任的案件,创设了环资审判中的全链条追责规则。

来源:现代快报

供稿人:季雨

编辑:时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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