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章:心理干预妨止家暴
第二章:14次报警施暴者毫无代价 反家庭暴力妇女能做什么
曾经的那部“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让家庭暴力第一次高姿态地走入人们的视野,虽然现代社会女人的地位有所提高,但还是有很多女人还依旧挣扎家暴的泥潭中。那么家庭暴力怎么办?李阳家庭暴力说明了什么?
心理干预妨止家暴
从2011年的9月份,疯狂英语的创始人李阳的疯狂家暴事件到现在整整半年的时间过去了,目前,社会对此事件的热议还在持续中,我们从心理角度说说李阳的家暴事件,毫无疑问是很有必要的。
家暴的鲜明特征分析
通过李阳的家暴事件的各种形式的媒体报道,我们基本分析出一般家庭暴力都具有的特征:
1、在李阳家暴事件里,被伤害的对象是她的妻子Kim,李阳本人是施暴者:它的行为是隐蔽的,比如,都是在家或者封闭的空间里进行和发生的。一般不会是公众的场合暴力。如果不是Kim通过微薄向社会公众展示伤口,没有人会相信这是真实的事件;
2、它的行为动机是故意的。说自己没有意识打人什么的都全部是借口和找的理由,完全不可信。李阳在公众和社会的巨大压力下也不得不承认了家暴的事实,并且完全承认自己是很清楚的要打人,甚至要置对方于死地的。
4、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不是所谓的关起门来是我们的家事。李阳觉得这事情自己是完全可以和老婆自己来解决的问题。没有必要闹得路人皆知,但是,殊不知这事情的严重性远非那么简单了事。在西方的法律体系,他将要面对严律制裁和管制。
5、它一般是具有反复性的特征。有了一次一般就有第二次,或者多次。我们在这半年来,陆陆续续看见他们的暴力事件(除了肢体暴力,还有语言暴力,精神暴力等)持续在进行着。
6、家庭暴力的后果一般是非常严重的。伤害的不仅仅是身体,还有心理,或者家庭成员的安危。比如李阳如日中天的事业受挫,社会的认可度和名誉大打折扣:李阳太太的未来生活令人担忧,孩子受到的心理阴影和创伤怎么抚平;抚养和生存等现实问题等。所以我们说,家庭的问题,其实往往就是社会的问题。不要以为关起门来就是你私人的事情。往往后果是当事人想不到也承担不了的。
家暴的特殊成因剖析
家暴大多数都是男性针对女性实施的,其实也有历史的原因。因为自古就有“男尊女卑”或者“三从四德”等思想的影响,现在居然也有很多男人觉得老婆是自己的私有财产,要杀要剐随便我处置。事业辉煌的李阳无疑也是有这样的男权思想作祟的。我们的法律虽然是有禁止暴力的规定,但都是比较原则性的。没有明确的认定,或者是制裁的标准。这确实给很多施暴者提供了心理优势和暴力惯性。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个习惯:清官难断家务事。好像打人吵架是我们自己家的事,别人是管不了的。但李阳的老婆Kim是美国人,她希望可以通过法律和公众的道德舆论来解决问题,所以,这个问题就被放大了。
不可否认很多家暴的事件也有经济的原因。比如,有些女人在经济上不独立,过于依附在男性或者老公身上,这样一来,男人打老婆就更加理直气壮了。李阳开始和老婆还是在一起创业的时候大家相安无事,但随着孩子的增多,Kim渐渐完全成了专职的家庭妇女,两人之间的分歧和摩擦是肯定增加的,再加上交流和沟通不畅,经济问题的不透明等,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总要爆发的。
就陈一所经历的众多婚恋咨询案子来看,现在家暴力的因素中,很多是有了婚外情,第三者插足导致的结果。李阳事件就目前看来好像没有这个因素,但这只是被放大的个案,很多我接触到的婚恋心理辅导的案例当中,婚外恋导致的家暴是主导原因,占到了六到七成之多。
也许大家都会忽视,家暴有个错误的榜样的作用,比如,很多有家庭暴力的小孩子,长大之后也会把原生家庭里面的家庭暴力情绪和行为模式,惯性地带到自己的家庭里。我们做的心理辅导个案里很多暴力的当事人,当分析到心理的深层面的时候,我们是可以找到他原生家庭里的暴力的导火索和影响力,所以可见父母的言传身教是很重要的。
事实上,通过很多媒体资料我们可以看到李阳本身是有自卑情结的。这估计和他童年少年的成长中的负面事件,挫败遭遇有很大关系,他特殊的所谓“疯狂英语”模式也可以看出端倪:比如,对事情的过激热情,对家庭的忽视,对自己价值的过分认同和极端追求等,他的事业的成功并没有缓解他的压力,相反,他的自卑和内心的做大事业的欲望让他自己情难自控,内部的心理能量失衡导致他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宣泄。情忧于中,自然要发于外。身边最近的老婆Kim无意就成了暴力对象。
当然,在李阳家暴事件里,我们看到李阳老婆Kim的独立个性和遇事针锋相对的方式或者也是让事件不断升级的导火索之一。我处理的个案里,我一般会主张当事人一方在突遇家暴事件的当时要冷静,要回避,尽可能避免以暴对暴,暂时离开暴力环境和暴力心理气氛,是缓解家暴的很重要的方式。
家暴的处理建议
就李阳的家暴事件,让我们思考的是:这不仅仅有男人和女人的的婚姻问题,还有中西方文化的差异问题,还有双方事业的定位和错位的问题,以及解决矛盾的具体方式问题,比较复杂,就我们婚恋的具体咨询中会有不同的建议。
一要重视你的第一次家暴。你可以原谅对方,但是起码要让对方知道,自己是不接受家暴的,也绝不示弱,今后不可以再有。李阳的老婆Kim在李阳初次的家暴和后来的家暴里,都采取的容忍和息事宁人的态度,结果是李阳的暴力在不断升级。最后迫不得已,要出人命了,才想起通过社会求助的形式来解决问题。给很多正在家暴中悲痛欲绝的女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如果你在面对家暴的时候不勇敢的站出来,那么你自己就要直面家暴的残忍,你要评价你解决问题的风险度。
二在紧急的情况下要会利用110报警。很多时候很多人都高估自己对家暴事件处理能力,以为自己可以关门自己解决。殊不知你解决不了问题还让自己受伤。错过了解决问题的最好的机会。
三要积极寻求帮助。比如向朋友、居委会、妇联等。在李阳家暴的事件里面,我们看见他们后期也去做了专门的婚姻家庭心理辅导。但是很遗憾的是,李阳只去了一次就拒绝了。婚姻的问题一定是需要双方来共同面对和解决的。单方面的诉求是没有实质的帮助和意义的。
四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医院的诊断、向熟人展示伤口等。这是捍卫自己权利的起码的认知准备。
五要谨慎和理智对待自己的婚姻。如果说对方持续家暴,屡教不改的,离婚就必须是你的选择了。要勇敢走出家庭暴力的怪圈,过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克制和容忍不是没有原则和底线。
14次报警施暴者毫无代价 反家庭暴力妇女能做什么
透过家庭暴力的案例看,不少家暴事件是丈夫婚外恋引起的,而家暴和婚外恋又是妇女维权的两大难题。现实生活中,勇敢的妇女被家暴或丈夫有外遇时,她们踏上艰难的维权路。然而,南宁一妇女频频遭受丈夫家暴后14次报警,试图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可是丈夫却未付出任何代价。面对“粗糙”的法律法规,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她们能做些什么?
14次报警
施暴者毫无代价
冯慧(化名)已经记不清,自2009年与丈夫李某结婚后,李某毒打了她多少次。
冯慧介绍说,2010年3月份,李某接了一个电话,便要去网友那里吃饭。她知道是“那个女人”打来的,便要求一起去。李某不承认,与她争吵了几句后,抡起拳头对着她的头部就是一拳。她倒在地上,随后她的脸部、腹部遭受雨点般的拳脚……她挣扎着爬起来,冲出门外大声求救。邻居和小区物业人员都看见,她被丈夫拿着棍棒追赶着。事后,民警将李某带去派出所,她被送进医院,经验伤已属轻微伤。
面对民警,李某承认错误,并保证以后不再犯,此事就不了了之了,而每次报警的结果都是如此。民警告诉她,这是她的家庭纠纷,警方不好介入。就受伤一事,她没有证据,他们也立不了案。邻居当时确实看见李某追赶她,但没亲眼看见打她,且依据她的受伤程度,还不能对李某进行处罚。
2010年7月至次年3月,李某因有外遇经常不回家。一回家,烦了就骂她、打她。冯慧记得,她在不同派出所的报警记录已达14次,这都是她遭受毒打严重时,自己或目击者报的警。此外,她还有医院检查的受伤证明,但至今,李某安然无恙,不用承担任何后果。
为拿证据
买各种设备追踪
冯慧不甘心,她想要掌握李某有外遇和对她施暴的证据,让李某得到应有的惩罚。为了反抗和防身,冯慧买了电棒等设备;为搜集证据,她咨询律师后,偷偷地在李某的电动车上装了GpS定位器,并随身携带录音笔、小摄像头等设备。
每次遭辱骂或毒打时,冯慧有机会就拿出录音设备,李某一看见就不出声了。好几次,冯慧根据定位器得知,李某并不在上班的地方,而是去了“那个女人”家里。于是,她背着两岁多的小孩经常去跟踪。冯慧说,她发现,每隔不到一星期,李某就会去找“那个女人”。2011年8月21日,她趁孩子上幼儿园时,跟踪他到了思贤建政路口,被李某发现后,李某打了她一巴掌,但她还是紧随其后。
当到建政路某路段时,李某气愤地向她施暴,她拿出电棒反击,没想到李某抢走了电棒,她的手提包也被甩出好远。她试图去抢包,被李某一把甩倒在地,一顿暴打。李某还砸坏了她手提包内的手机、小摄像头等。
冯慧说,当时很多人都看见,她被打得鲜血直流,爬都爬不起来,后来是120救护车将她送进医院。然而,李某在面对民警时,说了她的很多不是,说是她先打他的。李某还说,希望她好好跟他过,“别闹了”,民警又放了李某,事情就这样结束了。“现在我最后悔的就是,那次因为费用问题,我没有做伤情鉴定,那是最严重的一次,如果鉴定为轻伤,也许他就要负刑事责任”。
几年来,冯慧将情况反映到辖区居委会、妇联等部门,但因没有直接证据而没能解决问题。几个月前,她还向城区公安分局递交了反映材料,但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不过,3月27日,冯慧告诉记者,辖区民警通知她,让她再去一次派出所,估计维权应该有希望。
婚姻家庭
成为家暴“护身符”
自治区妇联权益部部长高宁表示,根据妇联近几年的数据显示,前来投诉家暴的妇女已在逐年减少,也许这跟男方法律意识增强,女方维权意识提高有关。虽然如此,但不少受害妇女都没注意保全证据:遭到家暴时,妇女应立即报警;长期遭受家暴的妇女,要前往当地居委会或妇联求救,让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如身体部位有损伤时,要及时前往医院就诊,并利用照相机等拍照留证。
“不过,遭遇家暴的妇女维权确实很难。”高宁说,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将构成家庭暴力的认定门槛设定得过高,“有的法院认为只有致伤了才属家暴,且要构成轻伤或者多次轻微伤,往往不将一两次的殴打认定为家暴,更不重视通过侮辱、诽谤给他人造成的精神损害。
在传统观念中,家暴仍被认为是“家务事”,即便报警,公安机关也不愿介入,就是施暴者本人也根深蒂固地认为“家务事别人管不着”,婚姻关系成了施暴者的挡箭牌、护身符。高宁说,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一般认为是家庭的民事纠纷,极少对施暴者进行处罚。
高宁还表示,妇联处理家暴的投诉时,一般会先了解事情的经过,找出家暴的根源所在,明确告诉施暴者家暴的危害及不合法性。另外,妇联还会给受害妇女提供法律上的援助及对此事的意见和看法。
高宁坦言,我国在制止家暴方面的法律分散于各个法律之中,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
择偶建议
有暴力苗头不嫁
高宁提醒,在处朋友时,女方首先要注意观察男方是如何待人处事的,如果对方平时有暴力倾向,如喜欢打骂家人或极易冲动等,女方应慎重考虑婚姻问题。一开始就要坚持自己的原则,不能因为对方仅仅是对自己好,就跟他过日子。“他今天能打骂家人或者脾气暴躁,以后他也会打你”。
高宁还说,预防家暴,从小事做起。通过研究众多的家暴案例,她发现,家暴行为都是从小事开始的。不少妇女对丈夫一些较轻微的暴力行为不在意,认为只是一般的家庭纠纷,“如果在小打小闹中你不指出他的过错,他日后就会采用更暴力的方式对你”。在发现丈夫有暴力倾向苗头后,要跟他谈心,要指出这样做的危害性,只有从小事预防,才能杜绝更严重的家暴行为。
据介绍,不少家庭暴力是由于婚外恋而引发的。婚外恋在取证上难度很大,就算是妻子提供丈夫和情妇在一起的照片,也不能说明是婚外恋。要证明是重婚,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以夫妻的名义公开共同生活;二是共同履行夫妻的共同义务,如共同赡养父母、抚养小孩及建房子等,这些证据取证难度非常大。目前,我国对于家庭暴力的制裁,主要是套用《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故意杀人、伤害、虐待等条款。一点小事,丈夫拳打脚踢,外人并不清楚。受害一方在受到伤害时,也没有保留收集证据案例,绝大多数伤害不重,情节较轻的暴力行为又够不上这些罪名。
另外,修改后的《婚姻法》尽管增加了“反对家庭暴力”的条款,但对暴力行为到何种程度才为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应当受何种处罚,还是没有明确规定。执法人员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难点,施暴者受不到应有的惩罚。加之家庭暴力隐蔽性强,导致暴力的发生常不为人所知。
结语:无论恋爱还是婚姻,人们都希望像童话里那样,“王子和公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如果一旦发生家暴,一定要及时求助。(文章原载于《健康博览》,刊号:2012.03,作者:陈一,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