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倒春寒标准:日平均气温≤12℃,维持期≥3天。
2、倒春寒,指初春(北半球一般指3月)气温回升较快,而在春季后期(一般指4月或5月)气温较正常年份偏低的天气现象。它主要是由长期阴雨天气或冷空气频繁侵入,或常在冷性反气旋控制下晴朗夜晚的强辐射冷却等原因所造成的。如果后春的旬平均气温比常年偏低2℃以上,则认为是严重的倒春寒天气,可以给农业生产造成危害,特别是前期气温比常年偏高而后期气温偏低的倒春寒,其危害更加严重。简单来说意思就是:在春季,天气回暖的过程中,因冷空气的侵入,使气温明显降低,因而对作物造成危害,这种“前春暖,后春寒”的天气称为倒春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