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产业创新人才奖励申请条件
申请产业创新人才奖的,申请人应当在经营管理或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我市登记设立的单位工作,申请时仍在我市工作。申请人应按规定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市用人协议)纳在我市工作情况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为准,其中金融机构人才以在我市缴纳个人工薪所得税为准。
2.在我市金融机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工作的申请人,须2022年度在莞扣缴申报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70万元以上;其他申请人须2022年度在莞扣缴申报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其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采用生产经营个人收入计算)在50万元以上。
3.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必须在我市依法纳税。
不予奖励情况
申请人或其所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得申请或享受产业创新人才奖:
1.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1〕2号)规定不得申请或不予资助情形之一的。
2.经查实,申请人或其所在单位填报或提供虚假申请信息或材料的。
3.有法律法规规章或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申请或不予奖励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