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
申请对象可通过“浙里办”app—公租房租赁——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进行申请。
打开登录“浙里办”app,首页搜索“公租房”--点击进入“公租房租赁”—“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进入办事”
根据提示按照自身情况选择答案,点击下一步--根据提示在线填写信息,依次提交所需材料,确认提交。
市住保中心在收到市核对中心出具的核对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市住保中心确认保障资格,向申请对象送达《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确认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