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1、申请缴存者携带所需资料到归集督察部和各区县管理部申请
2、承办工作人员审核资料
3、承办工作人员将资料录入归集系统
4、科室工作人员复审
5、审核通过,并打印业务回执,个体工商户由承办银行发起签订《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扣款协议》。
申请流程图
温馨提示:
个人自愿缴存者因在每月19日前,未将当月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足额存入签订自动托收的银行账户而导致当月无法正常划扣的,可能会造成当月住房公积金自动断缴;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从扣款成功恢复正常缴存月份起重新计算,如连续三个月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自愿缴存者与我中心签订的《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自动终止,我中心将对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强制封存。个人自愿缴存者如需继续缴存,应重新按照个人自愿缴存者办理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登记提交资料,经审核通过方可进行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