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莆田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安排
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认定机构(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部门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安排如下:
受理县区 | 体检医院 |
| 受理县区 | 体检医院 |
市教育局 | 莆田市第一医院 |
| 仙游县 | 仙游县医院 |
荔城区 | 莆田市第一医院 |
| 城厢区 | 莆田市第一医院 |
涵江区 | 涵江医院 |
| 秀屿区 | 秀屿区医院 |
北岸 | 莆田市第一医院 |
| 湄洲岛 | 莆田市第一医院 |
1.体检预约(个别未采用预约系统的认定机构,以其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请申请人下载“莆田惠民宝”APP实名认证后,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预约系统操作说明-申请人”(附件2)进行体检预约。每位申请人只能预约一个体检时间,请谨慎选择,当天15:00后无法预约次日体检。体检结论确定时间跨度较长,为不影响教师资格认定,拟申请202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如果不在各认定机构(教育局)规定时间段内到指定体检医院体检的,视为无效。
2. 体检标准及实施办法按《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精神执行,友情提醒:因个人原因(如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3. 申请人应在体检当天早上8:00前空腹到指定医院集中登记(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费用由医院按其体检收费标准统一收取。体检时应携带体检表(下载本公告附件3,双面打印,封面右上角写上:认定机构+体检预约编号后四位+姓名+认定学科)和2张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二寸贴在体检表上,1张一寸用于制作证书贴在“照片收集页”处,照片应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一底版)。
4.体检工作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组织单位统一领取,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体检结论仅在当年当次认定教师资格时有效。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预约 系统操作说明: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