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不受国籍、地域、户籍限制。
(二)在我市就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创业(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取得《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或柔性引进的(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柔性引进工作协议,且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累计3个月以上)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除外。
(三)申报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学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3、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并与目前所从事的工作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