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残疾证迁移办理需要材料如下: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残疾人证迁移证明
残疾人证申请表
受理条件
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
办理地点
青县新华西路198号,青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门一楼B13-14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秋冬春季(10月1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决定(共计约3个工作日)
注:具体需要材料请先打电话咨询,以咨询结果为准
咨询电话
0317-40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