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荷塘区劳动仲裁办理

地方特产2023-09-02 18:55:07无忧百科

株洲荷塘区劳动仲裁办理

  受理条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所需材料: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

  证据材料

  办理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荷塘区政府1号楼803办公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本文标签: 发生  劳动争议  荷塘  株洲市  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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