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购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以公积金账户开户缴交时间为起始时间)
2.申请人购(建)的房屋属于首套住房或第二套普通型住房(属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所购住房都必须在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4.申请人必须是所购(建)住房的合法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5.能提供办理我市公积金贷款规定所需资料
6.按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首付比例交付首期房款
申请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夫妻(含共同购房人)的收入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的证件或证明
3、《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申请人付首期房款的单据、购房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4、《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调查表》
5、申请人(含共同购房人)家庭成员在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开具的《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
6、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7、个人近期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公积金明细清单
8、申请人(含共同购房人)夫妻、售房人的身份证
9、《暂停支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
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
2.受理。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贷款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受理和审核。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且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即时受理。不符合贷款资格、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系统退回并告知原因或备注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认受理后,继续完成业务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给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