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报销资料齐全、真实
2.患者为省本级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且符合条件的生育
3.满足报销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所需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医院收费票据(原件或盖章电子发票)
费用总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单位核对原件并盖章)
病历资料(加盖医院印章):出院小结和疾病诊断书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湖南省政府政务大厅3楼医保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1-01~12-31)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