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标准
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肢体(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10个月,补助康复训练费1.8万元(中国残联标准);
肢体(矫治手术)残疾儿童补助费用1.8万元(中国残联标准);
符合植入人工耳蜗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为其免费提供人工耳蜗产品1套,耳蜗手术补助费用1.8万元,术后康复训练10个月,补助康复训练费1.8万元;
低视力残疾儿童助视器适配、听力残疾儿童助听器验配、肢体残疾儿童矫形器装配等补助费用0.12万元。
救助对象
具有沧州市户籍(居住证),诊断明确且有康复需求的0-6岁听力语言残疾儿童、肢体(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
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年龄可扩大到16周岁以下;
聋儿人工耳蜗救助年龄1-17周岁(未满18周岁),要求精神智力正常,有助听器佩戴史,其中以1-7周岁(未满8周岁)重度及以上聋儿为主,7-17周岁(未满18周岁)需要有一定的听力语言基础。
救助内容
听力语言残疾儿童、肢体(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手术,视力残疾儿童助视器适配、听力残疾儿童助听器适配、肢体残疾儿童矫形器装配及助行辅具等辅助器具适配等。
救助流程
残疾儿童监护人可实地到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进行申请,也可委托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代为申请;
实地申请的经县级残联审核同意后就地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基础档案表》,入定点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进行康复安置;
机构代为申请的经县级残联审核同意后,残疾儿童监护人要到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的县级残联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基础档案表》,入定点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进行康复安置。